3年前投保台灣人壽壽險、實支、癌症及傷害險,今年檢視保單登入網站看內容時才發現職業等級顯示"第二類",我拿出紙本保單看當初的要保書上明明寫第一類、職業內容特效師,一查從投保到現在的費用才知道一開始就被認定是第二類,至今尚未申請過理賠,請問這種情形有辦法要求保險公司更正職業等級並退還逾收的保費嗎?

另外可以選擇保單契約變更時不通知原業務嗎?最近自己調整一些保單內容,業務收到通知後很不高興說我沒先知會他,好奇我自己的保單做調整為什麼要透過業務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