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手頭上有年輕時15年前家人投保的國泰兩張防癌險,分別是康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5單位,繳費20年期,及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個人型)2單位,繳費20年期.
我想請問專業的大家,這樣的保障是否還需要補強?例如自費標靶藥物及新型的手術治療自費項目,一次金等?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