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詢問如果申請理賠跟未告知的病情沒有相關,之後被發現,會怎樣嗎
就是假設要申請可能是子宮相關的理賠,但當初可能高血壓未告知
保險公司調病歷會去調到高血壓的病歷嗎?
如果調到的話會怎樣
(但沒有真的沒有告知啦,只是詢問)
就是假設要申請可能是子宮相關的理賠,但當初可能高血壓未告知
保險公司調病歷會去調到高血壓的病歷嗎?
如果調到的話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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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時依照健康告知事項書面上的項目及時間告知為主,有符合須誠實告知
若超出告知時間但屬於已在疾病或既往症,保險公司未來可以依照保險法第127條不負賠償責任喔
1.未誠實告知,二年內保險公司可以解險契約,不退還保費 (保險法第64條)。
2. 投保前已經有的疾病,保險不會理賠。(保險法第1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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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合格的人身/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理財、證券、信託等10餘張專業證照
》年資超過10年,服務超過1000位客戶
》代寫申訴函、評議函,協助理賠金爭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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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保險要能解決二大問題,規劃二大重點:
》問題:
(1)健保改革後,住院天數減少,而自費金額上升
(2)科技進步,新型態醫療方式,導致傳統保險不能賠
》重點:
(1)保障最大化
(2)限制最小化
想詢問如果申請理賠跟未告知的病情沒有相關,之後被發現,會怎樣嗎
就是假設要申請可能是子宮相關的理賠,但當初可能高血壓未告知
保險公司調病歷會去調到高血壓的病歷嗎?
如果調到的話會怎樣
(但沒有真的沒有告知啦,只是詢問)
A:
看情況兩年內可以直接解約
當然可以爭取子宮相關理賠
超過兩年內可能沒辦法解約
但高血壓的相關疾病不會賠
抓到甚至會要求補加費承保
可能會發生的狀況有很多種
1.公司可能賠妳子宮部分,然後解約
2.公司不賠妳子宮部分,然後解約
3.公司可能賠妳子宮部分,然後加費承保
-->(這個比較難一點,因為這邊已經先達成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
如果是採取除外項目,比較有機會是1的情況,但是高血壓是加費,不是採除外,實務上1、2比較常見
投保兩年後:
不得解除契約,未來對於高血壓相關疾病賠不賠-->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