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專業人士替我解答一下

我家人在今年2023年/1月出了車禍

傷勢嚴重,腦出血還壓迫到視神經導致一眼失能(無光覺),7月份要向保險公司提出
「意外險」的失能理賠,

保險條款明確寫到「自傷害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

我為了讓保險公司到時候審核更方便,也加快我們自己能拿到理賠金的速度,我事先先跟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詢問意外失能理賠需要的資料,並且主動提出我會一併申請病歷給他們方便他們審核,但是在「醫生診斷書」的部分
理賠人員的要求讓我遇到困難,

理賠人員還說:六個月只是一個基數,如果從病例看症狀尚未固定 可能會被退件

讓我實在想破頭,到底醫生要怎麼幫我們證明,可以讓保險公司心服口服

以下是理賠人員提出的 

第一點:
理賠人員請我們到時候診斷證明 可以帶著保單去給醫生看,家人的失能是保單條款上面的幾級,幫我們註記在診斷書上!
但我們之前就詢問過醫生,因為家人是視神經受損並非眼球摘除,所以如果診斷證明要有「失能」或「永久」或「症狀固定」等字眼 都需要滿一年!
目前只治療6個月,醫生因該也不可能還幫我們寫第幾級失能吧! 

第二點:
如果診斷書上沒有「失能」或「永久」或「症狀固定」我還能跟醫生討論怎麼寫法,又可以不讓醫生為難,又可以不被退件 讓保險公司心服口服

附上我跟理賠人員的電子郵件對話

還有我們保單「意外失能」視力的判定標準




⬇️⬇️保單「視力」失能判定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