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 年保的國泰溫心住院日額保險附約,配偶或子女住院也會理賠嗎?
第二條 名詞定義
本附約所稱「被保險人」,係指具有下述身份,且已投保本附約並記載於保險單之人:
一、主契約被保險人本人或其配偶。
二、主契約被保險人出生滿十五日並已出院,且未滿二十三歲之子
同時子女也有投保此險,是兩人都出險嗎? 各自理賠保單?
出險後會影響保費?
第二條 名詞定義
本附約所稱「被保險人」,係指具有下述身份,且已投保本附約並記載於保險單之人:
一、主契約被保險人本人或其配偶。
二、主契約被保險人出生滿十五日並已出院,且未滿二十三歲之子
同時子女也有投保此險,是兩人都出險嗎? 各自理賠保單?
出險後會影響保費?
不覺得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嗎…
那您可能得要每天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用常理判斷就有答案了
理賠過不會增加保費
是少部分的商品有「無理賠」減費機制
理賠過後不是增加保費,而是保費回歸原始沒打折的費率
此條款意思是,投保當時有約定附加配偶或子女,才有保障唷!
可以跟主被保險人附加在同一主約底下,好處可以節省一個主約成本。
缺點是子女附加最高僅能續保至23歲,未來的事情不好拿捏,
為避免衍生出其他爭議,建議還是個人單獨一個主約,比較有保障。
這項條款的意思是,投保當下可附加「眷屬附約」,如果投保時有附加的話,可以跟主被保險人共用一個主約,節省主約成本
⚠️但要注意如果子女最高續保到23歲,若超過23歲則沒有保障了‼️
未來若子女有體況再投保新保單也不方便,建議每個人可以有自己的主約會比較合適喔
🔶 如您文中所述的"被保險人"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 1. 本人或配偶、出生滿十五日並已出院,且未滿二十三歲之子女
✅ 2. 需要是已投保本附約並記載於保險單之人
✅ 3. 該位被保險人發生風險,並且條款並未除外即可理賠
希望以上有幫助到您理解,未來若希望保單再做加強可以往下看
以下是我幫客戶搭配的方向:
✴️一般在規劃保險的時候,會分為短、中、長期去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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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短期就是我們醫療第一線,從進醫院開始產生的花費
1️⃣ 這塊實支實付就起到很大的作用
2️⃣ 而項重大傷病、癌症這種需要較長時間休養的情況
2️⃣ 就要透過癌症險、重大傷病險去做補強
3️⃣ 最後是規劃失能,失能對一個人很常是一輩子的影響
3️⃣ 所以在前兩項都規劃完畢後有預算可以再針對這塊做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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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線醫療其實不是只有醫療費用的損失
⭕ 包含不能工作的薪水損失、看護費等等都是保險沒賠的
⭕ 簡單來説單實支的保障錢下來都是付給醫院,而且還不一定夠🥲
✅ 因此規劃雙實支實付 可以減低第一線醫療所帶來的衝擊
👉 由於單一實支無法解決所有花費問題,因此可以考慮全球+台壽雙實支
⭕ 我的客戶絕大多數都是小資族
⭕ 因此我對於高CP值保單的搭配有非常豐富的經驗
✅ 同樣的我也可以協助您【用最少的預算買到最高的保障】
⭐️ 我是Kay,專長是幫保戶比較各家最優勢的商品搭配⭐️
🔶 如果您也有想守護的未來,歡迎點上面頭像和我討論看看喔😇
附約眷屬附加子女,住院有理賠
但在子女保險年齡23歲時,就會自動消失
(只保障到小孩23歲前)
89年買的 =23年前
可翻翻保單
應該時間差不多到期了
By 保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