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有去診所健保胸部超音波,健保卡看得到就醫紀錄,醫生告知胸部有水泡,只需定期追縱即可,後來每1年到2年間定期追蹤,最近2月再去檢查,才知道它是良性腫瘤的一種,之後陸續加保了遠雄住院醫療跟三商美邦的重大傷病及全球人壽住院醫療,承保皆以超過兩年的時間,未來若有胸部方面的理賠,是否會因未告知而拒賠,未來理賠調病歷,都會調閱多久以前的資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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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追蹤一次?
那說不定根本也不在告知範圍內
這個體況是一年內告知事項
1樓不知道在供三小 看了有夠頭痛
他不是保險業從業人員、更沒有瞭解過保險法
可信度較低
我不是保險人員 但我是醫療人員
全球: 五、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過去兩年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後仍因同一傷病而被要求做以下的檢驗或檢查?(亦可提供病歷或檢查報告)………………………………………..………. ①六個月內有二次或二次以上的 X 光或超音波或血液檢查②細胞學或內視鏡或核磁共振或電腦斷層檢查或正子攝影檢查③肌電圖或神經傳導檢查。
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又「要保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 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全球要保書醫療險事項的確有問到 乳房纖維囊腫
重大傷病要看三商告知書而不是全球的
有不清楚很正常 但在投保當下應該跟業務詢問清楚才對
最差情況的確是纖維囊腫變成惡性腫瘤無法理賠
若是非已存在之纖維囊腫惡化之因素出險
若保險公司以此拒賠 必須要充分舉證其關聯性之證明
當然會有一些評議的流程需要跑
類似新聞給你參考:
https://www.phew.tw/article/cont/phewpoint/current/topic/12354/202109101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