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第一家實支實付是宏泰的薰衣草,計畫5
住院雜費50萬,
薰衣草的手術雜費跟門診手術雜費是共用額度30萬

但有限制2-2-7條款

目前要幫老婆規劃第二家實支實付
選了台灣人壽HNRC ,因為沒有2-2-7的限制

萬一未來做了門診手術 自費高額材料 宏泰不賠至少台灣人壽可以理賠

另外想問一下 有考慮要不要多加一個全球人壽的MIR (特定手術與特定門診手術)
萬一有動手術可以增加手術的理賠金額 

看了一下MIR的手術理賠範圍好像比HNRC多一點
請理專給一點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