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因為家人罹癌,才覺得需要買個保險,
來避免日後罹癌時的大筆支出,造成家人的負擔, 
所以想幫自己和母親規劃癌症相關保險,  
本來想要只保癌症險主約就好,
但是後來看到重大疾病險和重大傷病險好像也各有好壞, 
看到文章寫:

*原位癌是屬於治癒性高的疾病,疾病診斷代碼並不在公告項目的範圍內,因此,不符合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條件。 
*重大疾病險從 105 年統一使用癌症標準化定義,癌症險從 108 年起定義標準化,兩者共同之處,在於將癌症劃分為 10 項輕度癌、重度癌,不同之處在重大疾病險列出 3 項除外不賠,此 3 項除外不賠癌症,在癌症險列人初期癌,通常按約定保額的 1 / 10 理賠。

這讓我陷入混亂,不知該怎麼保比較適合, 
因為我(37歲)本身從小有嚴重的皮膚炎和濕疹的長期困擾,間接影響到睡眠和生活作息,
本身沒有任何保險!

而母親(67歲)則有長期膝蓋和腰部酸痛的問題!有投保富邦的儲蓄險!

目前想為自己和媽媽規劃實支實付、重大傷病、癌症險(一次金+門診給付+併發症), 
最好能保證續約!
預算:
自己 10000/年 左右, 
媽媽 15000/年 左右, 

希望大家幫我多比較幾家壽險公司的組合!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