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6歲 無任何體況
唯有小時候約3~4歲 眼睛因為良性腫瘤(息肉)
開刀切除 所以視力較為弱視 但不影響生活
目前要投保台灣跟全球 實支實付跟重大傷病
 想問這樣會被歸類在正常體況還是需除外?
如果要除外是以什麼條文作為依據 謝謝🙏
因為是小時候開的刀 其實長大也就不太會特別定期追蹤 幫我開刀的醫生也說視力基本上就定型了
右眼散光425 遠視450
左眼散光850 遠視850

補充:我的保經基於擔心後續理賠有糾紛 主動告知保險公司 結果保經說保險公司要求提供診斷證明紀錄證明腫瘤是良性的 我覺得這反而造成我的困擾 因為我還要利用休假去申請證明自己沒問題 而且不確定會不會被除外
想問如果我提出就診紀錄證明腫瘤(息肉)是良性 是不是就不需要另外簽除外條款?(不確定保險公司會不會要我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