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在107/3月初自費體檢,報告出來裡面有一些紅字
總膽紅素1.6(正常0.0-1.5)
血中磷5.3(正常2.7-4.5)
平均紅血球血紅素濃度28.6(正常31-36)
然後107/04月初投保 失能險、重大傷病、實支實付
在健康告知中的兩年內健康檢查是否有被建議再檢查或治療,這個問題寫否。我確實沒有去看醫生
這樣我以後要申請理賠時是否會有影響或是被拒賠?
總膽紅素1.6(正常0.0-1.5)
血中磷5.3(正常2.7-4.5)
平均紅血球血紅素濃度28.6(正常31-36)
然後107/04月初投保 失能險、重大傷病、實支實付
在健康告知中的兩年內健康檢查是否有被建議再檢查或治療,這個問題寫否。我確實沒有去看醫生
這樣我以後要申請理賠時是否會有影響或是被拒賠?
想請問後來有針對異常項目就醫的紀錄嗎?
是否需服藥控制?
如果有,但你沒去追蹤,或是拿藥
還是一樣會被當成已在疾病
如果沒有,那就無法證明被保人的數值紅字的問題所在,或是說異常數值原因只是飲食、生活壓力等等引起,跟疾病無關
這樣對於後續理賠上,就不太會有問題。
1️⃣ 健康告知問的是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
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如果是就可能會有違反告知的問題
2️⃣ 保險公司的解除權是保單生效起2年
目前也已經都過了這個時間
契約本身是不會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