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以前的保單時發現 以前的保單的保險範圍上面有載明"被保家庭成員"也屬於範圍內
所以有2個疑問  煩請各位幫忙解惑
1.去年剛結婚妻子生子是直接算是承保範圍內 還是需要 在和南山人壽簽屬眷屬附約相對增加保險費用?
2.若是附約在去年解除 想在復約能不能辦理(還沒超過2年,我看條款是說可以復約,因為有幾條去年年初有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