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投保 醫療險,但本身有血壓問題,保險公司要求提供兩年內門診紀錄與檢驗報告

調了資料才發現,醫生把血壓「無關」的疾病都寫上去,剛好那些疾病並不在保險公司健告範圍,因此沒有告知。

我的疑問是我如果繳交門診紀錄,不就是把跟血壓無關的體況讓保險公司知道,縱使那些疾病不在告知範圍,這樣是不是更難核保? 大家建議不要提供對自己負面的門診紀錄嗎?

註:
我其實是有凝血比較慢,但不是血友病,因此沒有告知。

另外心電圖報告有寫到竇性心搏過緩,但醫師好像從來沒有跟我提過,可能知道我長期有慢跑,因此沒特別給藥,我也是調完病例才知道,因此也沒有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