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想買台灣人壽的醫療險,預計搭配主約為珍福滿(T02H3) ,
因為這個主約有限制10萬的專案必須為標準體,
我自己看過健康告知書裡面有個項目是過去五年內是否曾患疾病並受治療,
裡面有個疾病是貧血,但後面有括號備註再生性不良及地中海型貧血這兩種,
因為在五年內有檢查出貧血過,
但當時醫生診斷是屬於缺鐵性或是單純因生理期原因造成的貧血,
確定非前面兩種,
主要是想請問若不是屬於告知書上面特別列出的兩種貧血,
那是否也是需要告知呢?
想說這也是貧血,但是健康告知書又有特別註明其中兩種,
那是不是只要不是他特別註明的就不需要另外告知呢?
再麻煩各位解惑了,先謝謝各位回覆
請問醫師給您下的診斷病名為?
缺鐵性貧血在核保實務上
輕度不影響
中度可能會以加費作為承保條件
只要可能影響對價衡平就建議要做告知才不會影響保單契約的效力
可能就會無法用10萬專案作為投保,建議您可以用T06V2
若您還是想用終身壽險規劃又不想用30萬投保
您可以傳送訊息一同討論,我有相關的核保經驗
比較令人擔心的是,醫生有沒有順便檢查出子宮肌瘤或是子宮內膜異位症、巧克力囊腫、子宮肌腺症等這些婦科疾病,才是有可能卡到健康告知事項的。
我的專長:
✅ 複雜體況案件的核保規劃
✅ 能看懂醫療病歷及相關報告
✅ 不主動催單及過度推銷
如果有需要,歡迎 ↗️↗️傳送訊息 ↗️↗️ 進一步諮詢!
確實可以不用告知
然而還是建議您翻閱一下健康存摺查看一下當時病歷如何記載在做判斷
畢竟常有醫師口述與病歷記載不相同的狀況
而保險公司認定主要以病歷內容為主
因此健保快易通的健康存摺先翻閱看看吧
如果記載的狀況屬於較嚴重的情況
還是會建議您告知喔
以上的經驗跟您分享希望有幫助到您
最近想買台灣人壽的醫療險,預計搭配主約為珍福滿(T02H3) ,因為這個主約有限制10萬的專案必須為標準體,我自己看過健康告知書裡面有個項目是過去五年內是否曾患疾病並受治療,裡面有個疾病是貧血,但後面有括號備註再生性不良及地中海型貧血這兩種,因為在五年內有檢查出貧血過,但當時醫生診斷是屬於缺鐵性或是單純因生理期原因造成的貧血,確定非前面兩種,主要是想請問若不是屬於告知書上面特別列出的兩種貧血,那是否也是需要告知呢?想說這也是貧血,但是健康告知書又有特別註明其中兩種,那是不是只要不是他特別註明的就不需要另外告知呢?再麻煩各位解惑了,先謝謝各位回覆
A:
對告知有疑問都歡迎詢問
可以協助你評估告知事項
若只寫貧血而未加註後面兩項,那確實就是要告知了,
所以寫出來就是特別針對這兩項需要告知,不然就不用寫。
但我很同意樓上先進的做法,
先去查看健康存摺,先看醫師是怎麼下診斷的,
因為實務上蠻常會有醫師說的跟健康存摺會有落差的,
這部分蠻常會有糾紛的,先去看看以免影響契約效力。
單純生理性貧血是不在健康告知事項上的
但還是請您確認健保快易通上醫師是如何下診斷的
畢竟醫生的診斷跟病人口述病情可能會有落差哦
這邊可以幫您評估並討論後續核保問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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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特別查看健康告知書上面的注意事項真的很細心
您提到的貧血若非屬於上述特別提出的兩項,就無需告知
簡單來說,問甚麼回答甚麼就好
🔺不過還是得再確認,後續有因為貧血而持續追蹤用藥或治療嗎?
🔺若無,可以以T02H3標準體出單即可唷
不過要記得整體保費滿一萬元才可以出單
🔺以下連結為建議參考規劃內容(以30歲女為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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