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打擾、文長、請求協助
於20220611因意外導致門牙4根牙齒斷裂、診斷證明書亦有備註因意外導致、(義齒、釘柱、自費負擔)、申請台灣人壽保險理賠、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險種代號:HNRB計畫一、台灣人壽理賠人員主張、我不符合條款主要給付項目及手術定義、所以不予理賠、但、可以融通理賠、依條款第十一條6.5折理賠、但需簽合意書、合意書內容需面談後才能知悉

我主張
一、 依據條款第二條/十一項、台壽認定我此次意外理賠不符合手術定義、完全悖離條款事實
二、 依據條款第十五條/二節第四項、依條款解釋台壽理因針對我此次意外全額賠付、無理賠爭議
三、 依據條款第十一條、已6.5折賠付、我同意該賠付條件、金額、但、前提/但書、我不同意合議書內容規避、除外、爾後口腔內之所有風險、更不能以此做為要脅

疑惑
一、 依條款解釋、我該次意外理賠到底有沒有爭議
二、 我到底該不該接受簽署合意書
三、 倘若第一項、理賠無爭議、則屬正常理賠、若台壽堅持不簽不予理賠、我到底該不該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