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家人在7/20去做了健康檢查,7/24簽了保險合約,8/5健檢報告下來,說乳房局部不對稱,疑似異常發現,請再去做乳房超音波檢查,前幾天家人去做了乳房超音波結果是正常,沒有問題,請問這樣需要告知保險公司嗎?若是告知保險公司會被退保嗎?先謝謝各位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