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已有台壽實支nhrb,如果加那張自負額的nhrd不同的計劃別可以當第二家實支嗎?還是只能買同樣的計劃別增加保障呢?因為已有全球跟台壽的實支,額度共21萬,想說台壽的自負額那張保單是否可以當第三家實支?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