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保險專業人士:
投保前保經人員建議最好近2個月不要有看診記錄。
但家人最近有胃食道逆流去照胃鏡也服用特效藥,以及頭痛看醫生依醫生指示去照腦波也沒事,
在我看來這都是小病,該去看醫生就去看,服完藥醫生也說沒事再觀察,
不知這些小症狀可能會被保險公司列為拒保嗎?
如果保險公司因這些原因拒保是不是第二次就難保這間保險公司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