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有媽媽在1998年時投保當時大都會人壽(台灣人壽)的 新鴻運終身壽險
與其他附約
但好像都查不太到其他相關資訊

想詢問說這些是否還有效?是否如媽媽說的要直接全部重新規劃,還是可以用補強的方式?

目前考慮規劃重點在 重大傷病(含癌症)、實支實付、門診手術 這些

之前有給南山與國泰與富邦的業務搭配過
但覺得不是預算過高不然就是保障不足
所以上來做點功課
目前有考慮台壽的幾種實支搭配

預算較緊繃希望在1000-2000間
請求建議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