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收據副本」本身的申請費用(也就是申請收據副本的收據費用)能納入保險理賠費用裡面嗎?!

本身有2家各1張可以使用「副本理賠」的醫療險保單,但每次的保險理賠,繳給保險公司的「收據副本」本身的收據費用皆被納入「超額證書費-不理賠」

我的疑問是,竟然商品都標榜可以使用「副本理賠」,且醫療保險費也順利完成理賠,為何上繳給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所必須的「收據」費用會被列入超額證書費不理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