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內勤女生38歲 希望可補第二家實支(要可副本理賠且不受2-2-7條款限制)以及重大及癌症,目前在評估以下台灣人壽的保險組合 不知道是否妥當?希望大家能給予寶貴建議 感謝!

主約
T08F0
附約
HNRC 計畫三
HNRD 計畫三
YCD 一百萬 或 YCA 計畫三 考慮中
CIR4 一百萬
不知道是否要加豁免 考慮中

想請問~
1. 看大家主推YCD一次性支付 但我想既然CIR4已經有包含癌症 那是否應該選YCA療程型?還是說CIR4的癌症是只針對重度癌症才理賠?
2. 我看保費的組成 基本上都是CIR4 這項附約費用佔比最高 但若CIR4一旦理賠 這項附約也結束了 那這樣大家是否仍建議要加豁免?畢竟豁免附約費用也很驚人⋯⋯還是乾脆把豁免的錢拿去買YCD?

有勞大家給予建議,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