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28歲,職業類別1,無體況

原本以為我沒有保險,規劃圖二的保險
雙實支  (不限制227&雜費高才規劃雙實支)  ,重大傷病,癌症,意外險
 
結果問了媽媽有幫我保,圖一
新光健康久久終身醫療*2(民國99年) + 愛健康防癌終身 (民國105年)
平安意外傷害321

Q1兩個終身保險是不是沒有很好...? 理賠似乎都需正本? 

Q2請問參考新光的保險
圖二是否可做調整? 希望保費可降低

Q3另新光的 平安意外傷害321 這個應該是定期?
這個跟台壽的意外險  是不是留一個就好?

有其他建議請盡量提出!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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