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初期白內障.憂鬱症,皆已過了5年健告告知期
現在有胃食道逆流.跟慢性胃炎中醫治療中,胃鏡檢查有輕微巴瑞特士食道,每年定期追縱
我想要投保癌症險.重大傷病險
但未來我仍想再就診精神科
請教
1.如果我5年前的病例如果沒有告知,是不是未來“前訴以外”的疾病,仍不容易被理賠
2.如果我都做告知,是否也不太會被承保
3.我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