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主約(富邦人壽富利旺終身壽險XWO)及附約(真心照護終身健康保險附約XCR )都是終身險,如果主約辦理減額繳清,是否會影響附約的保額給付?業務員跟我說會,但是我查契約內文(如下),看起來不像有影響,請問到底會不會影響?建議減額繳清嗎?
【 附約的終止】 第十二條 本附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其效力即行終止:
一、要保人申請終止本附約時。本附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時,開 始 生效。
二、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屆滿九十九歲時。
三、 被保險人身故時。 主契約終止或經申請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時,除要保人亦同時辦理本附約 之終止外,本附約仍持續有 效至該期已繳續期保險費期滿後終止。惟本附約已繳費期滿或已 達豁免保險費者,本附約不因此終止。 本附約已繳費期滿或已豁免保險費者,非經被保險人 同意,要保人不得終止本附約。 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約定終止本附約時,如有未到期保 險費者,本公司應從當期已繳保險費扣除 按日數比例計算已經過期間之保險費後,將其未到
期保險費無息退還要保人。
【附約的繼續】 第十三條 主契約因保險事故發生而終止且本附約被保險人仍生存者,如要保人繼續繳 交本附約續期保險費者, 本公司仍負本附約之保險責任,不適用第十二條第二項約定。但依主 契約約定本公司無給付保險金責 任者,不適用本條約定。
【 附約的終止】 第十二條 本附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其效力即行終止:
一、要保人申請終止本附約時。本附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時,開 始 生效。
二、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屆滿九十九歲時。
三、 被保險人身故時。 主契約終止或經申請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時,除要保人亦同時辦理本附約 之終止外,本附約仍持續有 效至該期已繳續期保險費期滿後終止。惟本附約已繳費期滿或已 達豁免保險費者,本附約不因此終止。 本附約已繳費期滿或已豁免保險費者,非經被保險人 同意,要保人不得終止本附約。 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約定終止本附約時,如有未到期保 險費者,本公司應從當期已繳保險費扣除 按日數比例計算已經過期間之保險費後,將其未到
期保險費無息退還要保人。
【附約的繼續】 第十三條 主契約因保險事故發生而終止且本附約被保險人仍生存者,如要保人繼續繳 交本附約續期保險費者, 本公司仍負本附約之保險責任,不適用第十二條第二項約定。但依主 契約約定本公司無給付保險金責 任者,不適用本條約定。
如果附約是有保證續保的不會有任何影響
不過就沒辦法再附加新的附約上去
持續繳費就沒問題
不是建議減額繳清,但要知道減額繳清的原因是什麼,減額保額會變少是事實,有個人規劃的話減額的確是個作法。
可以變更主約減額繳清
保額是最低保額10萬嗎?
繳費多久了呢?
如果沒有其他壽險的話建議可以留著,但如果有其他壽險保額比較高的話就可以減額,這是沒有問題的。
主約減額繳清,除了附約無法提高保額,其他權益不會改變
須注意無法附加新的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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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額繳清不會影響附約的延續性,只會影響後續不能再增加附約,只能調降附約額度而已
並未有衝突的部分
只是主約減額後續則無法附加新的附約
只能做調降額度以及刪減
減額後是無法增加新的附約
依據減額繳清的原因,才可以給你建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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