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中醫的收據上,描述症狀很重要嗎?
因為一開始西醫誤診,誤以為手沒有受傷,導致一直以為是脖子受傷導致健怡痛到手,(事實上是2種原因都有)因此中醫師在每次的收據上都寫上脖子受傷。

後來才發現誤診,西醫願意承認錯誤,都有幫我寫診斷證明,但中醫說之前寫脖子,後面改手可能會被誤解是竄改,會這樣嗎?

西醫已經寫好了應該沒問題吧?

如果可以我再跟醫師講看看,他不太敢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