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意外實支是家人在我小時候保的新光L1D 三萬額度(正本) 還有團險意外實支三萬(可副本)

我目前全球和富邦都有主約可加意外實支
請問想要提高意外實支總額度的話 

A: 解約新光,保富邦十萬

B: 保留新光,新增全球意外三萬

哪個方式會比較好嗎?還是都可以?

看費用的話 差不多 但總額度這樣差了四萬
覺得好像是保保富邦比較好?
不過看網路好像都說不建議解掉舊的保險
還是說對意外實支來說影響不大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