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天計程車違停在馬路路中間當天下大雨且是晚上我騎機車撞到計程車司機,因為計程車要幫客人下行李直接停在路中間,沒閃警示燈,計程車司機有骨折請看護還要求薪資補償的部分,司機是機場計程車排班司機日薪要求賠償一天3800求償三個月但我想問三個月也有幾天要休息直接求償90天合理嗎

我只有機車強制險這樣大概能賠對方醫療跟看護嗎

計程車司機是說自己沒有保險,計程車司機這樣可以申請我方的機車強制險跟對方自己的職災或勞保嗎會有衝突嗎,如果到時候打官司要求賠償我可以主張先扣除強制險跟勞保職災給付的部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