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投保需求與基本狀況】欲規劃險種:醫療險、癌症險。(可接受身心與甲狀腺除外條款或加費) 
性別/年齡:女 / 23歲
整體現況:目前無任何長期服藥需求,皆屬定期追蹤或已由醫師評估結案狀態。

【核保爭點與手邊資料清單】
爭點一:身心科就診與異常代碼 (F31) 實際狀況:之前因考研壓力大有焦慮症狀,於去年10月到今年3月期間有穩定就診。今年2月服用最後一個月的藥物後,3/18 已由榮總醫師評估正式結案,未再開立藥物。異常紀錄:114/12/11 曾短暫至小診所(心築身心診所)拿備用藥,健保紀錄被診所註記了嚴重的「F31 第二型雙相情緒障礙症(躁鬱症)」代碼 但並無開躁鬱症用藥而是。手邊資料:已備妥榮總的「MRI 腦功能檢測報告」,且榮總專科醫師的門診病歷上已「門診紀錄特別註明,排除有躁鬱症跡象」。

用藥調整細節:就醫期間曾因藥效適應問題多次調整藥方(包含煩多閃因擔心對肝不好要求換藥、美舒鬱;美舒鬱因導致泌乳激素偏高停用)並搭配贊安諾、史蒂諾斯、克癲平等備用藥物幫助睡眠與考試壓力。 

最終穩定期用藥:最後三個月主要服用敏特思 (Brintellix)研究所考試結束之後也停了贊安諾、史蒂諾斯、克癲平等備用藥物

爭點二:睡眠呼吸中止症與焦慮症異常紀錄:健保快易通上,114/08 至 115/02 期間,有數筆榮總的「非特定的睡眠呼吸中止」就醫紀錄。榮總醫師已在近期的門診紀錄中,明確寫出「我沒有呼吸中止症」的結論。但有寫診斷是焦慮症並(詳細看爭點一)

爭點三:甲狀腺結節 (1.93 cm)實際狀況:114/12/16 於榮總進行超音波檢查,發現右側有一顆 1.93 公分的結節。影像分級為TI-RADS 3(輕度疑似,極高機率為良性)。 醫囑與檢查:甲狀腺功能抽血檢查各項數值皆「完全正常」。醫師建議每年定期追蹤即可(醫囑註明大於 2.5cm 才需穿刺,目前不需處置)。

爭點四:其他短期/周邊就醫紀錄114年 5月至 7月:有「未明示側性之耳鳴」紀錄檢查後無異常並已康復。114年 6月:有「換氣過度」、「適應性失眠症」紀錄。

想請教業務/核保顧問的評估問題 🌼
1. 送件時機:*我的焦慮症在 3/18 已於榮總結案停藥。請問醫療險與癌症險的送件,是建議在剛滿三個月的「6月下旬」送件即可,還是實務上會建議拉長到半年後再送?
 2. 身心紀錄:針對健保上的 F31 與呼吸中止症紀錄,我送件時直接附上榮總「明確排除這兩項疾病」的 MRI 與門診病歷,核保端直接買單過關的機率高嗎?還會被照會要求做睡眠生理檢查嗎?
 3. 甲狀腺核保預期:以 1.93cm (TR3) 且抽血正常的結節狀況,醫療險是否高機率為「甲狀腺除外」?癌症險的部分,是有機會正常承保,還是也會被除外/加費? 
4. 周邊紀錄影響:健保上的耳鳴、換氣過度等紀錄,在投保醫療險時,會不會導致其他部位也被批註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