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最近發現有子宮肌瘤,因為蠻大顆的,所以醫生建議手術拿掉,目前應該會選擇開達文西,想提前詢問富邦HSM申請理賠的注意事項,主要想知道的是醫生開的診斷證明書跟收據有需要注意什麼嗎? 

因為之前有看到富邦業務說如果醫生將達文西放在處置,這樣算是手術(?),理賠金額就會按額度比例理賠,但在查子宮肌瘤相關資料的時候,又看到郭醫生的臉書,上面寫「雜費舉例:處置費、醫療費、護理費、材料費、藥品費、特材費...這些費用不能包含不合理的內容,如醫美...。 」

看得一頭霧水,處置到底算手術還是雜費阿...  還是說只要跟醫生說能開在雜費的部分都開在雜費,醫生就知道了呢?

主要是手術費用很高,怕收據開的不對,需要額外負擔一筆不小的金額,希望有專業人士,可以協助回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