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原有的保險有富邦人壽的相關保險如下
1.新平準終身壽險 -5萬
2.佳實在一年期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計畫3
3.享安寶意外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 -100萬
4.享安寶意外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 -10萬
5.日額型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10單位
在核保通過的時候健康告知只有鼻過敏/有除外鼻過敏未加費
富邦保單周年日為7/25 半年繳
因為在1月的時候我們有計畫要新增癌症一次金
所以有送了新光的保單,保單內容如下
1.Go平安new終身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 -100萬
2.新呵護安心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HS-30
3.新好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5萬
4.新一年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100萬
5.大安安傷害保險附約 -專案一
健康告知有 尿潛血(做過各式各樣的檢查都正常)、焦慮症、意外外傷
目前核保通過了U5加費10%
想請問各位在這種狀況下會建議富邦的留下新增新光的癌症一次金
還是富邦的在等待期過了砍掉全部過去新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