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有小時候家裡保的南山
壽險本身有一項為:輕度癌症 50 萬 
癌症醫療附約為以下:
輕度癌症 100 萬
重度癌症 100 萬
癌症手術(最高) 15 萬
癌症住院/每日 6,000 元
癌症住院補貼/每日 4,000 元
癌症門診治療/每次 5,000 元 

最近想再投保遠雄的CJ2+XCD+RQ1,全部拉最高360萬
核保期間保險公司透過保經跟我照會說:
被保險人已購買癌症險之同性質險種(含同業收件)達適當額度,本件不受理初罹癌症險,請填契約書變更
被保險人同業已購買癌症日額保險(含同業收件)達適當額度,本件不受理癌症日額險 ,請填契約書變更 

保經說這樣等於三個附約全部被打槍不給保,這樣有解嗎,還是我降低保額重新核保比較能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