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檢視保單時,發現保單附約有安泰新住院醫療定期健康保險附約,富邦長青健康保險附約,看起來這兩張都是實支實付。

我知道安泰後來跟富邦合併,原來安泰的業務也到富邦。那只是疑惑的是兩張同樣實支實付可以賠兩份嗎?問業務說法是拉高年紀到80歲而已,不能賠兩家實支實付。

我是否該拉掉其一改成現在富邦自負額拉高保險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