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想詢問一下
南山實支實付險hs計畫10
已投保20年了
想詢問實支實付病房費差額計算
第一次住院12/25-1/2住院天數9天
病房費差額20000元
第二次住院於不同醫院因同一疾病1/5-1/10住院天數6天,住健保房沒有病房費差額
想詢問
我知道兩次住院未超過14天因同一疾病住院
視為同一次住院,額度應合併計算
今天收到理賠明細
病房費差額是用9天算,所以11000要自付,不給付
我想詢問
既然視為同一次住院,病房費若是爭取用兩次住院15天計算
這樣有理由爭取嗎?
打去客服詢問
客服說,因1/5-1/10沒有產生病房費差額
所以病房費只會用9天計算
想詢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謝謝
想詢問一下
南山實支實付險hs計畫10
已投保20年了
想詢問實支實付病房費差額計算
第一次住院12/25-1/2住院天數9天
病房費差額20000元
第二次住院於不同醫院因同一疾病1/5-1/10住院天數6天,住健保房沒有病房費差額
想詢問
我知道兩次住院未超過14天因同一疾病住院
視為同一次住院,額度應合併計算
今天收到理賠明細
病房費差額是用9天算,所以11000要自付,不給付
我想詢問
既然視為同一次住院,病房費若是爭取用兩次住院15天計算
這樣有理由爭取嗎?
打去客服詢問
客服說,因1/5-1/10沒有產生病房費差額
所以病房費只會用9天計算
想詢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謝謝

很高興認識你 👋🏻
希望這些資訊都有幫助到你!
這樣的理賠方式是合理的!
雖然兩次住院是因同一疾病、且間隔未超過 14 天
在條款上會視為同一次住院
但實支實付的理賠原則是依照「實際發生的自費項目」來補償
第一次住院(12/25–1/2)因為有產生病房費差額
所以病房費是依這 9 天實際有差額的天數來計算
第二次住院(1/5–1/10)同樣屬於同一次住院
但因為是住健保房,沒有產生病房費差額
因此在病房費這一項目上,保險公司是無法給付,也無法併入天數計算的
簡單來說:
👉「同一次住院」是指額度合併計算
👉 但沒有實際支出的費用,實支實付無法理賠
——————— ฅ՞•ﻌ•՞ฅ ฅ՞•ﻌ•՞ฅ ฅ՞•ﻌ•՞ฅ ———————
如果你願意,我很樂意再多了解你的想法與需求
一起為你量身打造最適合的保障方案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隨時點我的頭像找到我喔~
我是錠嵂保經的靜靜 🌸
願意陪你一步步把未來顧好
用最貼心、最專業的建議,陪你安心每一天 🫶🏻
因為我上次急診住院
急診待床2天
住院病房10天
合併住院天數12天
保險公司理賠是以12天計算
而不是用真正有病房差額的10天計算
所以想詢問
爭取用總天數15天給付病房費差額無理嗎?
計畫10病房費及轉換日額皆為1000/日
可確認是否已轉換日額方式給付
不好意思
想詢問一下
南山實支實付險hs計畫10
已投保20年了
想詢問實支實付病房費差額計算
第一次住院12/25-1/2住院天數9天
病房費差額20000元
第二次住院於不同醫院因同一疾病1/5-1/10住院天數6天,住健保房沒有病房費差額
想詢問
我知道兩次住院未超過14天因同一疾病住院
視為同一次住院,額度應合併計算
今天收到理賠明細
病房費差額是用9天算,所以11000要自付,不給付
我想詢問
既然視為同一次住院,病房費若是爭取用兩次住院15天計算
這樣有理由爭取嗎?
打去客服詢問
客服說,因1/5-1/10沒有產生病房費差額
所以病房費只會用9天計算
想詢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謝謝
A:
視為同一次住院所以是正常的
除非你自費總金額比換日額低
不是只單純看病房費這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