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請問以前我印象意外實支實付最高就是理賠20萬(包含多家)
請問現在也是嗎?

例如我本身只有自費團險意外實支實付10萬
““現在“”也可再保一家可當第二家順位的10萬嗎?
但因為有上限,所以沒辦法再第三家???

這樣假設我意外花費25萬
就是第一家10+第二家差額理賠
最高就是理賠20萬?

還是無論保幾家,就只能理賠10萬呢?
(因為有朋友說無論幾家最高總額就是只能理賠10萬)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