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請問現在是真的沒有任何一家保險可以當第二家的“意外”實支實付嗎?

因為我單一公司的保險員說我已有自費 意外 實支實付團險10萬(以及醫療實支實付雜費3萬6)
市面上任何一家都沒辦法當第二家“意外實支實付”

說醫療實支實付還有自負額可以解,但意外則沒解方,就算降額度變成沒有自費,完全公司出,也還是不行,只能除非我團保退保,然後趕快保個人保險,再把團保保回來當第二家
可是我個人不傾向這樣,因為會有中間空窗期的問題也很麻煩
所以想確認一下是真的嗎?

因為我查網路上有查到新光台新遠雄全球國泰可以?
還是這是網路資訊錯誤或是這單純是指醫療實支實付,意外仍然不行呢?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