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35歲上下,有先天性心臟病,目前穩定,一年回門診追蹤一次。

圖1.為出社會時所投保的國泰保單🌳 ,沒什麼錢,所以保的很陽春。但很感謝國泰除外讓我保。
但前幾天找資料才發現舊的實支實付沒有2-2-7、3-3-4手術限制,也沒有理賠次數和金限制,現在有點後悔當初沒保足😭

從前年就開始檢視,去年實支實付改制前,投保富邦,被拒保😢

今年想嘗試新光⭐(圖2.),已經去諮詢過。目前傾向先把醫療實支實付保足,再來是癌症險,然後跟業務討論後,可能試著送重大傷病、重大疾病、特定傷病,看保險公司保不保,如果可以就保。長照還在考慮到底需不需要。

如果新光⭐ 也拒保,就回國泰保(圖3.)🌳 ,一樣是實支實付和癌症,長照考慮。

另外想問,舊保單已經保過意外的實支實付、傷害日額、失能,只是沒保到骨折,這樣新光⭐ 的新保單還有需要再保一次嗎?

新光⭐ 的癌症有有需要保到這麼多嗎?    1個定期(主約)、2個附約。

個人傾向2家保險公司保完,最多3家。不然如果一直被拒保也是蠻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