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在11/19前往7-11購物,因騎樓的斜坡問題重心不穩摔倒,造成左腳阿基里斯腱斷裂,11/24開刀,需休養3個月左右,11/21致電7-11客服申請公共意外險理賠,區域主管回電說要查跟大樓簽訂的租約範圍才知責任歸屬,後來主管回電告知騎樓不在承租範圍,已幫我跟大樓申請公共意外險理賠,今天回覆,大樓初步表示騎樓的斜坡是政府指示要做的,疑似想踢皮球,請問我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