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底時投保了 WL1N + DR2A + NDR1 當時因為體重過重被加費50%承保,隨後 24年申請了減額繳清現在體重部分有下降, BMI 標準從中度肥降到輕度肥胖,想申請看看有沒有機會取消加費

我有查到安聯人壽可以申請契約資料變更,裡面有個體位變更,但我看還有備注說

「若變更內容足以變更或增加本公司對於危險之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

這是否表示如果我去申請變更,結果體檢檢查出更多疾病,反而讓保險公司有權利可以主動解約呢?

非常感謝各位的閱讀與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