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保一張南山人壽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無全民健康保險(MN),附上相關條文(紅框),想請問各位熱心的保險達人,如果是意外造成多處韌帶撕裂傷,已用健保卡去骨科門診就診,醫生告知除了一般健保的物理治療方式外(但須較密集復健次數),建議可使用自費震波治療來促進療效(約4~6次),因工作時間考量選擇後者,所以後續去做自費震波時是不用刷健保卡的,但有自費醫療收據,依照當初投保的意外險條款來看,這樣在後續申請理賠上會有問題嗎?會因為沒有刷健保卡而被打折嗎?如果醫生在診斷證明上寫上建議自費震波治療並註明每次治療的日期,這樣會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