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保了台新的實支實付跟國泰的意外實支
都是正本的前提下 假設兩家都賠 
這樣是損害填補原則嗎?還是不是呢?
假設意外住院,花了10萬,意外險3萬,醫療險10萬的保額,這樣是補總共十萬還是13萬?

問了兩個業務答案不一樣,我現在很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