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保險業專員
我因意外割傷導致手指肌腱斷裂,經由手術縫合修復(進開刀房手術,未住院),後續癒合後恐仍需進行復健門診物理治療,我想詢問:

1. 意外實支實付部分,若是在同家醫院進行診療,是否可以申請後續的復健門診物理治療費用?
2. 是否需請原手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中填寫相關證明,證明後續物理治療為手術後必要項目… 之類的?

另,我目前擁有的意外險項目共有
1. 新光人壽 - 平安意外傷害保險附約K1D01
2. 新光人壽 -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L1D01
3. 新光人壽 - 綜合保障附約P1B01
4. 富邦人壽 - 員工團體意外險(兩份)
5. 國泰人壽 - 員工團體意外險

以上,懇請幫忙解惑,感恩🙏🏻
祝 業績長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