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投保了
台灣人壽HNRB和宏泰薰衣草 HSA的醫療實支實付

2025/05 運動碰撞造成右膝十字韌帶受傷
2025/08 MRI診斷出右膝十字韌帶完全斷裂

由於工作需求以及目前狀況不影響日常生活,現階段沒有打算進行重建手術,想以後工作穩定再做手術。醫生說手術沒有立即性,看需求。

請問實支實付保單規約與保險法第65條上面寫的

“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1. 以實支實付理賠來說,是指發生手術後產生的費用為其兩年內可以申請理賠?

2. 還是說跟一般其它保險一樣是以意外發生的日期為其兩年做計算? 

3. 換言之是否必須在2027/05前須完成手術並遞出實支實付的理賠申請才不會喪失權益?

因工作需求可能要到2027/11才能動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