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2年1月有進行子宮息肉割除手術,只當天手術,無住院,醫生有作息肉切片為良性。

近日打算‘’買人生第一張醫療險‘’,保南山的,因未在健康告知範圍內(手術已超過2年,5年內的疾病告知未有此項),故一開始未告知,只是偶然我自己說到這件事,結果保險員跟公司確認後,此疾病變成”除外‘’了。
基本上如果只是子宮息肉除外,這我可以接受,
但他的“除外‘’是“子宮腫瘤”,這除外範圍太大了。

想請問超過2年的子宮息肉到底要不要告知,當初健康告知內根本沒這項,我只是聊天時偶然說起,沒有任何文字簽名,莫名就被除外。

ps. 我從來未申請過任何保險理賠,因以前都沒醫療險,所以醫療都是自費現金的。

可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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