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家人準備動心臟的電燒手術,但是多年前的保單不知道有沒有實支進行理賠,以下為保單內容

主約- 紐約人壽帳戶醫療終身健康保險-甲型(AHCC0A) 
保險金額日額型500元 

附約- 元大人壽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MRA1G1) 
保險金額一般型30,000元 

附約- 元大人壽意外傷害住院日額保險附約(MIA101) 
保險金額日額型1,000元 

附約- 安心住院醫療保險附約(HRA1S2) 
保險金額社保型計劃二 

附約- 豁免保險費附約(DWP) 

醫生說手術差不多15萬上下,但是是第二次復發,所以健保局補助也是10萬上下,想請問這樣子如理賠的話,是能夠理賠嗎?並且能夠全部理賠嗎?

被保險人目前是母親,今年58歲,這份保單是43歲時承保的,差不多在2018年時也有動過一次心臟電燒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