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已先保壽險200萬、也保團險的意外險100萬(含身故失能實支)
若萬一因意外身故,是壽險和意外兩項都能理賠200+100共300萬,不影響原壽險理賠,對嗎?(無論是商業保險或團險,或投保不同公司)

那若各保2間以上的壽險,每間也都可理賠對吧?
不會有實支實付僅理賠一家正本(差額理賠)的問題

以上理解是否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