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德好~
家中長輩日前騎電動代步車時,因違規跨越馬路,而與機車騎士A君相撞,初判表是A君無肇責。車禍發生後,雙方各自就醫後返家休養。後來得知A君有輕微骨盆腔骨裂,醫囑為不需住院或是開刀,需要靜養恢復、並後續回診追蹤復原狀況。目前也持續與對方保持聯繫,了解其亦逐漸康復中。
我們對於此事深感歉疚,除了希望A君能夠早日康復外,也希望日後在談和解時能夠表達我們虧欠之意。因為過去未曾有過類似的經驗,想請教上述的狀況,通常和解的賠償金額大約多少,會是個合理的範圍?  非常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