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要保人的健康告知在什麼情況下會出現呢?
是有豁免保費時嗎?
健康告知事項中有一條是:
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 或用藥?
因為之前有去醫院檢查有無地中海貧血,但是不知道是什麼時後去檢查了,因為有輕型地中海貧血症(乙型),但忘了有沒有超過五年了,但因為只檢查出來但卻沒有治療也無診療跟用藥,這樣的情況下需要告知嗎?
謝謝大家
要保人沒告知到這種狀況時,會影響到什麼嗎?
是有豁免保費時嗎?
健康告知事項中有一條是:
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 或用藥?
因為之前有去醫院檢查有無地中海貧血,但是不知道是什麼時後去檢查了,因為有輕型地中海貧血症(乙型),但忘了有沒有超過五年了,但因為只檢查出來但卻沒有治療也無診療跟用藥,這樣的情況下需要告知嗎?
謝謝大家
要保人沒告知到這種狀況時,會影響到什麼嗎?
如果沒有告知,未來申請豁免時有爭議
截自保險法第64條第一項
所以在簽訂契約時應該要說明
即便是新契約訂立或是中途契約新增豁免
至於什麼時候檢查,建議你回去查查看以免影響到契約權益
如果在五年內,即便是無需回診追蹤及用藥
只要是會影響保險人對於危險評估,就會有被解約的可能
如果只是要保人附加豁免沒告知,應該也就解除豁免保費的這一份契約
會建議您在確認一下詳細的日期較不會有問題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