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目前小朋友保單有富邦HSV 計畫三 & 新光 U5 HS-20

如果星期一住院到星期五出院(醫院算四天價錢,保險算是五天?)費用一共是$3500*4=$14000

Q1: 轉換日額有受損害補償限制嗎?

Q2:沒有的話我是不是可以同時用富邦+新光轉換日額共$3000*5+$2000*5=$25000?

Q3:有的話是請領順序有差嗎?
a.先請領富邦$3000*5=$15000,就不能申請新光了?
b.先請領新光$2000*5=$10000,剩下可以再去富邦轉換日額$3000*5=$15000?還是只能補到$14000實際支出?

Q4:先請領新光實支,不夠的部分去富邦轉換日額可領滿$3000*5=$15000嗎?

Q5:新光U5的住院慰問金是不是都可以請領?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