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在三、四年前投保國泰人壽「真鍾心滿滿重大傷病定期保險」,想請教版上的保險專業人員

Q1: 這張重大傷病險是否可用來當主約,再去加保「新實全心意plus住院醫療保險附約CV4」,以及「自由配一年定期初次罹患癌症健康保險附約CFU」等等的其他附約呢?  

Q2: 若啟動重大傷病的理賠,那麼其他加保的附約還可以繼續繳費投保至保障的年限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