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最近在審視自己的保單規劃,發現總繳保費有點太高

保經建議可以
1. 把重大傷病解約,改在全球DCE+XDE 
2. 將意外險的主約與附約部分也一併解約移到新光,順便將額度比較少的部分補齊
3. 新光加保癌症一次金





請問這樣規劃好嗎?還是要續留原保單就好呢?
想詢問各位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