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因爲意外造成二級失能
家人收到確定失能公文是114/3/6
在113/11/27已被勞保局退保因無工作能力了
有辦留職停薪到115/2/28
114/4/7幫弟弟去辦理離職手續
當中公司團險還在續保中
公司說團險會追溯回113/12/27
113/12/28~114/4/7是已退保
114/2/4到114/3/7有住院
當中的醫療保險費用都不理賠
看了保險存摺今天保單還是有效
理賠的部分團險公司說確定不賠
我該如何處理呢?
事故發生日是112/10/21